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校园内外涉及学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斗殴等各类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二、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 以人为本原则。维护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保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是学校应急处理工作的出发点和主旨。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危害,是学校的重要职责。
2、 预防为主原则。把应对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学生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理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 层层负责、快速反应原则。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直接管理学生的部门对学生安全稳定负有特殊责任;学院领导对本院学生安全负责;各班主任(辅导员)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快速、有序、高效。
4、 责任追究原则。积极、有效处理或参与处理突发事件,努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是全院相关部门的责任。对于突发事件应层层负责、及时处理上报。凡存在漠然置之、敷衍推脱、处置无措、擅离职守等行为的部门和个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制度严肃追究责任。
三、应急组织与职责
1、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郑建军
副组长:张双侠、何玉忠、杨晓军
成 员:郑金伟、杨清玲、武小蓓、吴玉秀、安昶、田多林、王斌、王军
2、工作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学校涉及学生群体性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及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督促相关单位开展事件处置工作;提出信息报送上级有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示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协调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总结经验和教训,向学院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预警机制与信息报送
1、若发现或接到举报有影响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可能引起学生群体性事件的大字报、小字报、标语、横幅、网络BBS、言论等信息,信息获取第一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学生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核实相关信息,并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相应处置行动。确认信息属实后,相关管理部门应迅速清除有害信息,信息当事人所在单位负责人要及时做好信息发布人的说服教育和思想转化工作,消除可能影响校园和社会安全稳定的苗头。保卫科要密切注意一切可疑动向,随时向应急处置工作组汇报。
2、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学生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要在尽可能摸清情况(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参与人数、涉及部门、可能的原因、发展势态等)的基础上,按规定及时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并由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
3、学生群体性事件信息对外发布工作由分院办归口负责。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校园网管理部门要加强网络监控,坚决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舆论。
五、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
1、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
校园与社会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包括各种原因引发的学生群体性上访、请愿、非法集会、罢课、罢餐、游行、示威、静坐等情况和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为:
(1)事件发生后,学保科、学生所在系部干部、辅导员及相关部门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事发现场,了解和掌握事件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
(2)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召开协调会议,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广泛收集信息,分析事件性质,稳妥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疏散聚众人员,防止事态恶化和对其他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3)应急处置工作组和相关系部干部应迅速采取个别谈心、小型会议等多种方式为学生提供信访渠道,了解、掌握问题症结,依据校纪校规对问题的合理部分给予解决答复或上报研究解决,对聚众滋事行为提出严厉批评,有效化解矛盾,稳定学校正常秩序。保卫科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
(4)应急处置工作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和为学生服务的原则,综合各方情况,区分不同性质,全面、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对事态严重、影响恶劣的群体性事件,要在处理解决的同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2、群体斗殴突发事件
群体斗殴突发事件是指多人参与斗殴,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办公秩序造成恶性影响的事件或系列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为:
(1)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须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处置。保卫科要迅速组织治安人员赶赴现场,果断制止斗殴,控制当事人,维护现场秩序。
(2)应急处置工作组要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
(3)对参与斗殴事件的我校学生,通过相关系、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做好学生疏导工作,稳定学生情绪,并对聚集斗殴和围观人员进行分留、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
(4)医务室根据现场需要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5)系、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要迅速摸清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3、大型群体活动突发事件
大型群体活动,是指主办者租用、借用或者以其他形式临时占用场所、场地,面向学校学生举办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学术报告、招聘宣讲会、大型考试、招生咨询会、校园开放活动、集体参观、校外实习、毕业或节假日会餐等群体性活动。若大型群体活动进行过程中,出现建筑倒塌、火灾、水灾、爆炸、危险品污染、拥挤踩踏、群殴、打、砸、抢等重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为:
(1)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
(2)学保科及活动组织者迅速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组织人员有序疏散逃生,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3)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是否求助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
(4)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人员疏散救治完成后,保护好事件现场,做好事故调查与善后工作。
六、善后处理工作
1、有关系、部和人员负责配合地方公安等部门和应急处置工作组查清突发事件的起因、过程和后果;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要在认真调查、取证、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完成、提交突发事件综合报告。
2、突发事件受害人及其家长、家属的安抚工作主要由其所在系、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其办公室应指派专人参与或适时介入处理。
3、对突发事件中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赔偿、抚恤、救济、补助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应规定。
4、对在突发事件中见义勇为、积极参与抢险救灾而牺牲或受伤的师生员工,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报功、奖励、抚恤、救治。
5、对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发生突发事件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或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犯有严重过错的,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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